为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和行政成本控制工作,2011年9月,云南省政府批准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省级单位公务差旅机票管理办法》。2011年11月,云南省财政厅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昆明华鑫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10家公务差旅机票定点销售服务单位。2012年2月17日,云南省财政厅召开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差旅机票定点采购工作会,正式启动此项工作。
一是从2012年起,驻昆的省级预算单位必须到公开招标确定的公务差旅机票定点销售服务单位购买国内机票和国际机票。公务差旅机票定点销售服务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定。
二是公务差旅机票定点采购充分发挥了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省级预算单位在公务差旅机票定点销售服务单位购买机票,可享受中标企业给予的在机票市场售价基础上进一步优惠。 本轮公开招标确定的2012-2013年公务差旅机票定点采购最大优惠率达7%,初步估算每年可为省级预算单位节约支出3,000万元以上。
三是云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及下属单位需在2012年3月15日前与公务差旅机票定点销售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进行机票定点采购。云南省财政厅将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省级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差旅机票定点采购管理规定;督促公务差旅机票定点销售服务单位严格履行协议,承兑承诺事项,确保取得实效。
四是公务差旅机票实行定点采购管理,是云南省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工作要求的新措施,也是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新抓手,可节约机票购买支出,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可减少机票采购的中间环节,减少虚假发票,堵塞财务管理漏洞。可杜绝机票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云南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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