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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万年县财政局“四个有保障”建立健全基层党建经费保障机制

  近年来,万年县财政不断加大基层党建经费保障力度,把全县所有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县、乡(镇)两级财政预算,建立了稳定规范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了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干部待遇有保障。一是干部报酬有保障。2017年,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酬提高至2000/月,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提高到2200/月;村(社区)“两委”干部报酬(不含村党组织书记),自2015年起,连续三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共计提高600/月;二是干部养老有保障。建立了村组书记养老保险制度,并鼓励其他村“两委”干部参加养老保险。2017年,村(社区)“两委”干部全部参加了养老保险,县财政补助87万元。

  二、工作经费有保障。一是村级组织工作经费确保最低5万元。2017年拨付46.22万元,确保每村工作经费最低达到5万元。二是安排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2017年拨付106万元党员活动经费。三是确保每村有5万元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县财政梳理已分配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的项目资金,综合考虑各村所得项目资金情况,对没有项目资金的行政村、以及项目资金不足5万元的行政村,统筹安排,确保村村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达到5万元以上。

  三、工作场所有保障。近年来,县财政先后拨付160.5万元,按照每村(社区)1.5万元的标准用于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拨付270万元,按照每村财政补助15万元的标准,用于18个无活动场所的村(社区)新建活动场所;拨付290万元,按照每村财政补助10万元的标准,用于29个村(社区)活动场所折旧建新。2017年继续安排300万元用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四、经费监督有保障。明确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拨付标准、程序等内容,强化财政监督,并与下派村(居)纪检监察干事、村级财务公开等制度相结合,确保基层党建经费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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