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供稿
11月5日,云南省财政厅召开全省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暨道路交警经费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省级政法部门及16个州(市)财政局、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参加了会议,省财政厅副厅长张云松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张副厅长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阐述了做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州、市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责任,珍惜来之不易的政策和资金,不辱使命,全力以赴做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和道路交警经费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抓好学习宣传。各州、市要学习好、领会好中央、省级出台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政策,吃透文件精神,把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融会贯通,从根本上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为做好这项改革工作奠定坚强的思想意识基础,做改革的坚实推动者和忠实执行者。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面宣传改革工作,让关心这项改革工作的部门和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这次改革。
二要抓好政策汇报。中央和省级财政在这次改革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加大对政法机关的投入,改革让政法机关得实惠,改革让基层财政减负担。各地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清楚改革政策,争取党委政府的理解支持。
三要抓好贯彻落实。各州、市尽快召开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推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州(市)和县级财政部门要按省级确定的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安排年初预算。实际执行中已高于保障标准的,不得降低原保障标准。
四要抓好沟通协调。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财政部门作为这次改革工作的关键环节,责任重大,除切实落实自身责任外,必须在协调、指导上下功夫,在工作中发挥财政部门在这次改革中的主导地位和主导作用。统一内部,协调外部,积极主动加强与政法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政法部门对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使各级财政和政法部门形成共同推进改革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