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行[2008]212 号
共青团中央:
你委《关于申请追加200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专项经费的报告》(中青字[2008]48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从2008年1月1日起,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680元,比原标准增加80元;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具体范围、类别和标准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执行。提高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贴标准,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涉及每个志愿者切身利益,政策性强,请你委根据文件要求和志愿者服务地区类别,抓紧确定每位志愿者生活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和补发数额,尽早将资金发放到志愿者手中;加强组织实施和政策宣传工作,把好事办好。
二、一次性追加你委2008年部门预算2000万元,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经费,专项用于提高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贴标准和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支出。
上述预算指标,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2012902,科目名称: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302,科目名称:商品和服务支出;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财政授权支付。
二○○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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